格杀无论
读音,gé shā wú lùn
近义词,格杀弗论,格杀勿论
反义词,谨小慎微、胆小怕事
出处,郭沫若《中国史稿》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:“清政府以‘格杀无论’对付人民,人民也以‘格杀无论’对待卖国贼。”
造句,无
解释,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同“格杀勿论”。
上一位 格格不纳
下一位 各奔前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