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女不更二夫
读音,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
近义词,烈女不嫁二夫
出处,元·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四折:“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‘烈女不更二夫’。”
造句,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49回:“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”
解释,烈女:刚正有节操的女子。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
上一位 趔趄而行
下一位 烈女不嫁二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