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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追既往

    出处:清·林则徐《谕各国商人呈缴烟土稿》:“闻该夷平日重一信字,果如本大臣所谕,已来者尽数呈缴,未来者断绝不来,是能悔罪畏刑,尚可不追既往。”
    解释:追:追究。对以往的错误或罪责不再追究。

上一位
不同戴天

下一位
不食烟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