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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以指测河

    出处:《荀子·劝学》:“不道礼宪,以《诗》、《书》为之,譬之犹以指测河也,以戈舂黍也,以锥餐壶也,不可以得之矣。”
    解释:用手指测量河水的深浅。比喻达不到目的。

上一位
蚁萃螽集

下一位
以紫为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