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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遁天之刑

    出处:《庄子·养生主》:“是遁天倍情,忘其所受,古者谓之遁天之刑。”
    造句:“死底境地为生者所不知,所以畏惧,不知生是‘天刑’,故如《养生主》所说,死是‘遁天之刑’,是‘呼之县解’”。★许地山《道教史》第四章
    解释:指违背自然规律所受的刑罚。

上一位
遁世无闷

下一位
遁天妄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