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无可贷
读音,fǎ wú kě dài
近义词,飞觥走斝,传杯送盏
反义词,情有可原
出处,《清史稿·刑法志一》;“强盗分别法无可贷、情有可原,歼渠魁、赦胁从之义也。”
造句,[马子畦]实属甘心从逆,法无可贷,应请即予就地正法,以昭炯戒。★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徐锡麟安庆起义清方档案》
解释,指按法律不可宽恕。
上一位 法出一门
下一位 法无二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