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教
(1).法制教化。《荀子·儒效》:“其言行已有da*法矣,然而明不能齐法教之所不及、闻见之所未至,则知不能类也。”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今陛下并有天下,别白黑而定一尊;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王朗传》:“显至尊,务戒慎,垂法教也。”
(2).佛法之教化。《zheng*法华经·光瑞品》:“在於会中,为雨法教。” 北魏 杨衒之 《<洛阳伽蓝记>序》:“逮 皇魏 受图,光宅 嵩 洛 ,篤信弥繁,法教逾盛。” 唐 张说 《陈州龙兴寺碑》:“道心包举,等太虚而无际;法教流通,弥旷刼而常在。”
禮法教化。
荀子.儒效:「然而明不齊,法教之所不及,聞見之所未至,則知不能類也。」 西遊記.第二十二回:「向蒙尊者指示,得見菩薩,我老豬果尊法教,今喜拜了沙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