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禄
指官吏无功而受俸禄。 金 王若虚 《门山县吏隐堂记》:“吏隐之説,始于谁乎? 首阳 为拙, 柱下 为工,小山林而大朝市,好奇之士往往举为美谈,而尸位苟禄者遂因以藉口。” 明 宋濂 《遁耕轩记》:“受民之佣而无功以报之,则为苟禄。” 清 朱琦 《感事》诗:“忠义乃在民,苟禄亦可耻。”
不當得的俸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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