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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弃言

    详细解释

(1).背弃诺言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:“ 楚 师将去 宋 , 申犀 稽首於王之马前曰:‘ 毋畏 知死,而不敢废王命,王弃言焉。’王不能答。” 杜预 注:“﹝ 楚王 ﹞未服 宋 而去,故曰弃言。”

(2).已经废弃之言。《新唐书·黎干传》:“盖 玄 所説不当於经,不质於圣,先儒置之不用,是为弃言。”

国语词典

棄言 (qì yán)

未能實踐諾言。

左傳.宣公十五年:「毋畏知死,而不敢廢王命,王棄言焉。王不能答。」

已經廢棄的言論。

新唐書.卷一四五.黎幹傳:「玄所說不當於經,不質於聖,先儒置之不用,是為棄言。」

上一位
官作

下一位
齂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