鸿胪
(1).官署名。《周礼》官名有大行人之职, 秦 及 汉 初称典客, 景帝 六年,更名大行令, 武帝 太初 元年,改称大鸿胪,主掌接待宾客之事。 东汉 以后,大鸿胪主要职掌为朝祭礼仪之赞导。 北齐 始置鸿胪寺, 唐 一度改为司宾寺, 南宋 、 金 、 元 废, 明 复之, 清 沿置。主官或称卿,或称正卿,副职为少卿,属官因各朝代而异,或有鸣赞、序班,或置丞、主簿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典客, 秦 官,掌诸归义蛮夷,有丞。 景帝 中六年更名大行令, 武帝 太初 元年更名大鸿臚。” 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:“郊庙行礼讚九宾,鸿声臚传之也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凡客还,鸿臚籍衣齎赐物多少以报主客,给过所。”
(2).指该官署官员。 唐 韩愈 《袁氏先庙碑》:“始居 华阴 ,为 拓拔魏 鸿臚。” 明 李东阳 《十八日听传胪有作》诗:“黄纸数行丹詔字,鸿臚三唱甲科名。”
職官名。周置大行人之職,秦稱為「典客」,北齊稱為「鴻臚寺」。主掌朝貢慶弔的贊導相禮。
南朝梁.劉勰.文心雕龍.頌讚:「故漢置鴻臚,以唱拜為讚,即古之遺語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