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抚
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、处置事宜,称为“宣抚”。《宣和遗事》后集:“ 徽宗 詔 童贯 復行宣抚 云中 等路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元泰定帝泰定二年》:“九月,戊申朔,分天下为十八道,遣使宣抚。” 吴玉章 《辛亥革命》:“而 清 朝政府也吓得手忙脚乱,刚调用 岑春煊 入 川 宣抚,又下令 端方 派兵镇压。”
朝廷派遣大臣傳達命令,安撫軍民。
職官名。宋代逢軍旅大事時,派遣前往鎮撫的軍政長官。明清時改為常設武職,多由邊地土人世襲。
上一位 远度
下一位 毬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