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作道理
亦作“ 再做道理 ”。谓另行打算或另想办法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回:“弟年将五十,又无子息……思量不如告假返舍,料理家务,再作道理。”《何典》第十回:“目今各处只有 黑甜乡 里最为太平,不如同到那里去住几时,再作道理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七一回:“无可奈何,只得把女儿权时养在家里,等日后再做道理。”
指另行打算或另想办法。同“再做道理”。再作道理是成语。
再作商議,另想辦法。
紅樓夢.第六十九回:「還是二姐不去,自己相伴著還妥當,且再作道理。」 文明小史.第二十一回:「你既答應,我明日便去說合起來,看是如何,再作道理。」對於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,所用的拖延語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