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吏札
须十名书吏缮写的文稿。语出《后汉书·列女传·董祀妻》:“ 文姬 曰:‘昔亡父赐书四千许卷,流离涂炭,罔有存者。今所诵忆裁四百餘篇耳。’ 操 曰:‘今当使十吏就夫人写之。’”后多用作女子博学强记之典。 明 李东阳 《断弦曲》:“生书五经碑,死给十吏札;阿女有父能,八分乃遗法。”
上一位 面模,面模儿
下一位 可逆与不可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