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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法曹

    详细解释

(1). 汉 代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:“法曹主邮驛科程事。”

(2).古代司法官署。亦指掌司法的官吏。《梁书·谢朏传》:“﹝ 谢朏 ﹞起家抚军法曹行参军,迁太子舍人,以父忧去职。”《新唐书·百官志四下》:“法曹司法参军事,掌鞠狱丽法、督盗贼、知赃贿没入。”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抚字长民·法曹》:“ 汉 公府掾史有贼曹掾,主刑法曹之任也。歷代皆有,或为法曹。 隋 以后与功曹同。”《再生缘》第二六回:“你如感念宽饶德,到后来,须要公言在法曹。”

国语词典

法曹 (fǎ cáo)

職官名。掌理郵驛科程事宜。

續漢書志.第二十四.百官志一:「法曹主郵驛科程事,尉曹主卒徒轉運事。」

職官名。掌刑法訴訟。唐宋的制度在府稱法曹參軍事,在州稱法曹司法參軍事;在縣稱司法。一指掌司法的官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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