斧镬
斫人、煮人的刑具。亦谓用斧斫、用镬煮,泛指极严酷之刑。《宋书·殷琰传》:“身膏斧鑊,妻室并尽。” 南朝 陈 徐陵 《在北齐与杨仆射书》:“若鄙言为谬,来旨必通,分请灰钉,甘从斧鑊。”
上一位 张展
下一位 税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