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租
(1).享用所管辖地区或封邑的赋税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冬十月,始置名号侯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晋 王沉 《魏书》:“重名号侯爵十八级……五大夫十五级,铜印环纽,亦墨綬,皆不食租。”参见“ 食租衣税 ”。
(2).指地主收取田租剥削农民而生活。 彭湃 《海丰农民运动》:“呀!这是命中注定的,食租的久久是食租,耕田的久久是耕田。”
上一位 霞花
下一位 阿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