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县
古礼。卿大夫两面悬乐器,称为“判悬”。县,同“ 悬 ”。《周礼·春官·小胥》:“正乐县之位:王,宫县;诸侯,轩县;卿大夫,判县;士,特县。”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:“宫县,四面县;轩县,去其一面;判县,又去其一面;特县,又去其一面。”
上一位 福舆
下一位 晚甘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