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学
官名。 宋 崇宁 二年在各路置提举学事司,掌管州县学政。 金 设提举学校官, 元 有儒学提举司。 明 置提学道。 清 设督学道、提学使等,俱简称提学。 宋 何薳 《春渚纪闻·丑年世科第》:“先友提学 张公 大亨 ,字 嘉甫 , 霅川 人。” 明 叶宪祖 《碧莲绣符》第五折:“生来豪富有家貲,终日醺醺醉酒巵,诗书还学师,褒封靠小儿。提学来时闷箇死。” 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谈·谈献六·秦罗子孙》:“ 魏庄渠 提学 河南 归,为所亲言之。” 子虚子 《湘事记》:“又十日而 湘 军起,代藩篆者为提学 黄以霖 。”参阅《宋史·职官志七》、《明史·职官志四》、《清通典·职官十三》。
職官名。明代掌管學政及主持考試的官員。
明史.卷七十五.職官志四:「凡學政遵臥碑,咸聽於提學憲臣提調。」 初刻拍案驚奇.卷十:「目今提學要到臺州歲考,待官人考了優等,就出吉帖便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