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伏
(1).招认。《旧唐书·哀帝纪》:“乙未,敕:伪称官阶人 泉州 晋江县 应乡贡明经 陈文巨 招伏罪款,付 河南府 决杀。” 元 孟汉卿 《魔合罗》第四折:“已招伏,怎改易?要承抵。” 明 高明 《琵琶记·义仓赈济》:“这仓中稻子凑原数不起,尽是你自偷了,你好好招伏。”
(2).亦作“ 招服 ”。犹招降。《前汉书平话》卷上:“吾将 高皇 宣詔牌印金帛,欲来招伏四将军。” 清 魏源 《圣武记》卷七:“ 明 洪武 中,未下 滇 ,先平 蜀 ,招服诸蛮。”
招認、認罪。
舊唐書.卷二十.哀帝本紀:「偽稱官階人泉州晉江縣應鄉貢明經陳文巨招伏罪款,付河南府決殺。」 明.高明.琵琶記.五娘請糧被搶:「這潑皮賊!你得糧那裡去了?你快招伏。」承認罪狀的供詞。
五代史平話.周史.卷上:「取了郭威招伏,解赴潞州府衙去聽候結斷。」 元.關漢卿.蝴蝶夢.第二折:「孩兒每索與他招伏,相公跟前拜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