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坐
古代法律,本人犯罪时,亲友亦应连坐治罪。对其亲友免予治罪,谓之“免坐”。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律之初制,无免坐之文……宜总为免例,以省科文,故更制定其由例,以为免坐律。”
上一位 重规迭矩
下一位 黄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