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朝 时南北分裂,战乱频仍,诸朝遇有州郡沦陷敌手,则往往暂借别地重置,仍用其旧名,称为“侨置”。《晋书·地理志上》:“ 元帝 渡江,亦侨置 司州 於 徐 ,非本所也。”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:“自夷狄乱华, 司 、 冀 、 凉 、 青 、 并 、 兗 、 豫 、 幽 、 平 诸州一时沦没,遗民南渡,并侨置牧司,非旧土也。” 清 毕沅 《<晋书地理志新补正>序》:“夫 晋 世版舆,上承 三国 之瓜分,下值 南朝 之侨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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僑置
將甲地的地名移用到乙地。六朝時南北分裂,多僑置諸州,以自誇大,如以會稽為東陽、京口為南徐等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