赃汚
亦作“ 赃污 ”。亦作“贜汚”。亦作“贜污”。1.贪赃纳贿。 晋 袁宏 《后汉纪·桓帝纪下》:“百姓闻 滂 名,其有赃污未发者,皆解印綬去。” 唐 张鷟 《朝野佥载》卷三:“朝官莫不自励,皆以取受为赃汚,有终身为累,莫敢犯者。” 宋 范仲淹 《奏乞择臣僚令举差知州通判》:“若赃污不理,苛刻害民,并与同罪。”一本作“贜污”。 元 揭傒斯 《送户曹掾于孔昭赴南台掾》诗:“南臺所临十宪府,可詰寧惟在贜汚。”亦指贪赃受贿的财物。《梁书·徐文盛传》:“﹝ 文盛 ﹞又聚赃汚甚多, 世祖 大怒,下令责之。”
(2).诬陷,诬蔑。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三五:“ 贾闰娘 叫起屈来道:‘那里説起!我好躭躭坐在这里,却与谁有约来?把这等话赃汚我!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