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米
清 代发给八旗兵丁的禄米。 清 薛福成 《应诏陈言疏》:“臣又闻京仓支用,以甲米为大宗,八旗兵丁不惯米食,往往由牛录章京领米易钱,折给兵丁。”《清史稿·食货志二》:“大抵京、 通 两仓所放米,曰官俸,曰官粮,亦名甲米,二者去全漕十之六。” 章炳麟 《中华民国解》:“彼 满 人而欲有代议士之资格邪?宜俟革命以后,尽裁甲米,退就农耕,乃始为与 汉 人同化,然后得与 中国 之政治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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