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档房
清 代缮写满、汉文文书之官署。《清会典·刑部四·汉档房》:“ 汉 档房:堂主事, 满洲 三人, 汉 军一人;缮本笔帖式,二十有八人。掌缮 清 字、 汉 字之题本。”注:“凡各省科钞题本,俱由 汉 档房承缮。”
上一位 罚不当罪
下一位 哰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