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帐
亦作“ 认账 ”。承认所欠的帐。比喻承认说过的话或有过的事。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七:“ 薛倩 到得家里,把席间事体对 薛妈 説道:‘总干官府是我亲眷,今日説起,已自认帐。明日可到他寓馆一见,必有出格赏赐。’”《红楼梦》第八一回:“这老货已经问了罪,决不好叫他来对证。没有对证, 赵姨娘 那里肯认帐!” 茹志鹃 《高高的白杨树·黎明前的故事》:“弄堂口来了一个卖西瓜的乡下人,手里捧了一个剖开的生西瓜,跟买主在吵:一个说,我要包开的,一个说,我光开不包的,双方吵了半天都不认账。”
承認帳目。
承認自己所做的事。
二刻拍案驚奇.卷十三:「聞得往取幾番,彼家不敢認帳,若得官力,也可追出。」 紅樓夢.第八十一回:「沒有對證,趙姨娘那裡肯認帳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