咎有应得
谓由于自身的罪过而得祸或受罚是完全应得的,怨不得别人。《宦海》第七回:“ 李德标 一时冒犯,触怒 乌绅 ,咎有应得。” 鲁迅 《<朝花夕拾>后记》:“原来我的识见,就正和 唐 朝的‘不知其源者’相同,贻讥于千载之前,真是咎有应得。” 巴金 《家》十四:“你当初为什么不反抗,不把自己的意见说出来?现在是咎有应得。”
上一位 璇玑玉衡
下一位 惭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