拔葵去织
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:“﹝ 公仪休 ﹞食茹而美,拔其园葵而弃之。见其家织布好,而疾出其家妇,燔其机,云:‘欲令农士工女安所讎其货乎?’”后以“拔葵去织”为居官不与民争利的典故。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逸民》:“濯裘布被,拔葵去织。”《宋书·谢庄传》:“臣愚谓大臣在禄位者,尤不宜与民争利,不审可得在此詔不?拔葵去织,实宜深弘。” 北周 庾信 《周柱国大将军长孙俭神道碑》:“拔园葵而去织妇,无三惑而絶四知。”《新唐书·苏良嗣传》:“ 公仪休 一诸侯相,拔葵去织,未闻天子卖果蔬与人争利。”亦省作“ 拔葵 ”。《南史·范泰传》:“王者不言有无,诸侯不説多少,食禄之家不与百姓争利,故拔葵所以明政。” 宋 苏轼 《和阳行先》:“拔葵终相 鲁 ,辟穀会封 留 。”
比喻做官的不与人民争利。拔葵去织是成语。
公儀休為魯相時,拔去家裡園圃的葵菜,且又燔燒家中的織布機,以示不奪園夫紅女之利的故事。典出漢書.卷一一九.循吏傳.公儀休傳。後指為官不與民爭利。
宋書.卷八十五.謝莊傳:「臣愚謂大臣在祿位者,尤不宜與民爭利,不審可得在此詔不?拔葵去織,實宜深宏。」反义词: 與民爭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