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繁杂琐碎。《北齐书·魏收传》:“但恨论及诸家枝叶亲姻,过为繁碎,与旧史体例不同耳。”《隋书·杨尚希传》:“愿陛下举大纲,责成宰辅,繁碎之务,非人主所宜亲也。” 宋 孟元老 《东京梦华录·民俗》:“别有幽坊小巷,燕舘歌楼,举之万数,不欲繁碎。”《清史稿·刑法志一》:“盖 清 代定例,一如 宋 时之编敕,有例不用律,律既多成虚文,而例遂愈滋繁碎。”
(2).繁密细碎。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狐妾》:“家中人但闻刀砧声,繁碎不絶。” 夏丏尊 叶圣陶 《文心》三:“阳光从窗外的柳条间射进来,在沿窗的桌子上、地板上、同学的肩背上印着繁碎的光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