坐率
幼年子弟因父兄犯法被牵连而治罪。《汉书·石奋传》:“孤儿幼年未满十岁,无罪而坐率。” 颜师古 注:“ 服虔 曰:‘率,坐刑法也。’ 如淳 曰:‘率,家长也。’幼年无罪,坐为父兄所率而并徙, 如 説近之。” 王先谦 补注:“ 王文彬 曰:‘言无罪而坐以适徙之法, 服 説近之,特不当言刑耳。’注文‘率’上当有坐字。”
上一位 玄珠
下一位 朴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