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旧时女儿嫁后三日,母家馈送食品或办酒宴祝贺。 宋 邵博 《闻见后录》卷二七:“﹝ 宋景文公 ﹞尝纳子妇三日,子以妇家馈食物书白,一过目即曰:‘书错一字,姑报之。’至白报书,即怒曰:‘吾薄他人错字,汝亦尔耶?’子皇骇,却立缓扣其错,以笔涂‘煖’字。盖妇家书‘以食物煖女’云,报亦如之……子退检字书《博雅》中出‘餪’字,注云:‘女嫁三日,餉食为餪女。’始知俗间餪女云者,自有本字。” 清 俞樾 《右台仙馆笔记·海盐吴姓》:“明日,婢又传言须循俗例餪女三日,酒食之外,宜有杂戏侑觴。”
国语词典
餪女
宋代婚俗。女兒出嫁三天,娘家饋送食物問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