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儿节
(1). 明 清 时京城女子习俗之一。 明 刘侗 于奕正 《帝京景物略·春场》:“五月一日至五日,家家妍饰小闺女,簪以榴花,曰女儿节。” 清 潘荣陛 《帝京岁时纪胜·端阳》:“饰小女尽态极妍,已嫁之女亦各归寧,呼是日为女儿节。” 清 富察敦崇 《燕京岁时记·花糕》:“九月九日,都人以麪为糕……父母迎其女来食,曰女儿节。”
(2).指七夕。 冰心 《寄小读者》二三:“七月七,是女儿节,只这名字已有无限的温柔。”
明清時的民間習俗。每年農曆五月初一至初五,未婚少女皆梳妝打扮,頭簪石榴花;已婚婦女亦歸寧回家看父母,稱為「女兒節」。
明.劉侗.帝京景物略.卷二.城東內外.春場:「五月一日至五日,家家妍飾小閨女,簪以榴花,曰女兒節。」 清.潘榮陛.帝京歲時紀勝.五月.端陽:「飾小女盡態極妍,已嫁之女亦各歸寧,呼是日為女兒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