卧理
犹卧治。《南史·刘善明传》:“ 淮南 近畿,国之形胜,非亲贤不居,卿与我卧理之。” 宋 范仲淹 《祭韩少傅文》:“偃息近藩,旨酒盈樽,可以卧理,不废清言。” 清 李渔 《玉搔头·讲武》:“自从到任以来,且喜刑清政肃,吏辑民安,官舍清閒,可称卧理。”
比喻為政有方,不勞而治。
上一位 八等
下一位 浣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