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腹为婚
旧指胎儿还在母体中就由双方父母作主订婚
parental betrothal;the two (the boy and the girl) had been engaged to each other before they were born 在怀孕时就为子女定下婚约。
指腹为婚出处
《魏书·王宝兴传》:“汝等将来所生,皆我之自出,可指腹为亲。”
使用例句
彼时九王爷因娘娘又怀身孕,曾与骆老爷指腹为婚,倘生郡主,情愿与骆公子再续前姻。
指腹为婚是成语。
国语词典
指腹為婚
一種古代的婚俗。雙方家長為尚在腹中的兒女預訂婚約。
鏡花緣.第五十六回:「彼時九王爺因娘娘又懷身孕,曾與駱老爺指腹為婚,倘生郡主,情願與駱公子再續前姻。」 紅樓夢.第六十四回:「因與尤老娘前夫相好,所以將張華與尤二姐指腹為婚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