切勿
务必不要。《红楼梦》第十八回:“贵妃切勿以 政 夫妇残年为念。” 清 袁枚 《随园诗话》卷九:“﹝ 龚友 ﹞临别,忽向余正色云:‘ 友 不好名,先生切勿以 友 诗告人。’”
千萬不要。
上一位 辟陷
下一位 藴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