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围五攻
《孙子·谋攻》:“故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。”后因以“十围五攻”谓十倍于敌,可以合围;五倍于敌,可以攻战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兵书之法,十围五攻,敌则能战。” 李贤 注:“十倍则围之,五倍则攻之。”
十围五攻是成语。
語本孫子.謀攻:「故用兵之法,十則圍之,五則攻之。」若兵力超過敵軍十倍,則採取圍攻的方式;若兵力超過敵軍五倍,則採取集中攻擊的方式。
上一位 憎爱分明
下一位 钝刀慢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