陛对
在殿堂上回答皇帝的咨询。《宋史·徽宗纪四》:“乙未,詔监司未经陛对毋得之任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神宗熙宁四年》:“ 贄 初除御史,未及陛对,即奏论:‘ 亳州 狱起,小人意在倾 富弼 以市进。’”
上一位 鹰潭市
下一位 鬼计百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