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务
(1).谓有关榷酒酤酒的事务。 唐 陆龟蒙 《和醉中偶作见寄韵》:“初呈酒务求专判,合祷山祠请自差。” 宋 叶梦得 《石林诗话》卷下:“ 刘季孙 初以左班殿直监 饶州 酒, 王荆公 为 江 东提刑,巡歷至 饶 ,按酒务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下》:“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,三员者復增其一,员虽多毋得过四务。”
(2).古代民间称酒店为“酒务”。《刘知远诸宫调·知远别三娘太原投事》:“记得村酒务将人恁折剉,入舍为女婿,俺爷爷护向著。” 元 康进之 《李逵负荆》第一折:“老汉姓 王 名 林 ,在这 杏花庄 居住,开着一个小酒务儿,做些生意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五:“於是一日轮一个做主人,只拣隐僻酒务,便去畅饮。”
賣酒或供人飲酒的地方。
元.康進之.李逵負荊.第一折:「老漢姓王名林,在這杏花莊居住,開著一個小酒務兒,做些生意。」 初刻拍案驚奇.卷三十五:「陳德甫又轉分付了開酒務的店小二,倘有相應的,可來先對我說。」職官名。宋置。掌酒稅。見宋史.卷一八五.食貨志下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