斥上
冢圹上。《汉书·惠帝纪》:“视作斥上者,将军四十金,二千石二十金,六百石以上六金,五百石以下至佐吏二金。” 颜师古 注:“ 服虔 曰:‘斥上,壙上也。’ 如淳 曰:‘斥,开也。开土地为冢壙,故以开斥言之。’”
上一位 枢钧
下一位 妖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