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汰
通过挑选把其中的一部分淘汰。《宋史·选举志二》:“自 神宗 朝 程顥 、 程颐 以道学倡于 洛 ……諫官 陈公辅 上疏詆 颐 学,乞加禁絶; 秦檜 入相,甚至指 颐 为‘专门’,侍御史 汪勃 请戒飭攸司,凡专门曲説,必加黜落;中丞 曹筠 亦请选汰用 程 説者:并从之。”
上一位 遐渐
下一位 放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