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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秋官

    详细解释

(1).古官名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“ 大暤氏 以龙纪,故为龙师而龙名” 孔颖达 疏引 汉 服虔 曰:“ 大暤 以龙名官,春官为青龙氏,夏官为赤龙氏,秋官为白龙氏,冬官为黑龙氏,中官为黄龙氏。” 唐 贾公彦 《<周礼正义>序》:“春官为木正,夏官为火正,秋官为金正,冬官为水正,中官为土正。”

(2).《周礼》六官之一,掌刑狱。《周礼·秋官》 唐 贾公彦 题解:“ 郑 《目録》云,象秋所立之官。寇,害也。秋者,遒也,如秋义杀害收聚敛藏於万物也。天子立司寇使掌邦刑,刑者,所以驱耻恶,纳人於善道也。”所司与后代刑部相当,故 唐 武则天 曾一度改刑部为秋官。后世常以秋官为掌司刑法官员的通称。 唐 杨炯 《遂州长江县孔子庙堂碑》:“掌山林於夏典,物得其生;听狱讼於秋官,人忘其死。” 唐 韩愈 《祭马仆射文》:“擢亚秋官,朝得硕士。” 明 何景明 《送刘西曹决狱畿内》诗:“日下秋官出,天边 汉 使分。”

(3). 明太祖 所置四辅官之一。《明史·安然传》:“先是, 胡惟庸 谋反伏诛,帝以歷代丞相多擅权,遂罢中书省,分其职於六部。既又念密勿论思不可无人,乃建四辅官,以四时为号。”

国语词典

秋官 (qiū guān)

周禮的篇名。記載秋官司寇職掌刑法等諸事。

職官名。周代六官之一,以司寇為秋官,司刑罰。唐武后以刑部為秋官,旋復舊。後用來稱刑部。

周禮.秋官.司寇:「乃立秋官司寇,使帥其屬而掌邦禁,以佐王刑邦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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