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曲
一种古代乐曲。 东晋 南北朝 称作法乐。因其用于佛教法会而得名。原为含有外来音乐成分的西域各族音乐,后与 汉族 的清商乐结合,并逐渐成为 隋 朝的法曲。其乐器有铙钹、钟、磬、幢箫、琵琶。至 唐 朝又搀杂道曲而发展至极盛阶段。著名的曲子有《赤白桃李花》、《霓裳羽衣》等。 唐 白居易 《江南遇天宝乐叟》诗:“能弹琵琶和法曲,多在 华清 随至尊。” 清 洪昇 《长生殿·闻乐》:“好凭一枕游仙梦,暗授千秋法曲音。” 吴梅 《读吴梅村<秣陵春>乐府》诗:“法曲凄凉谁按拍,不堪流涕説兴衰。”参见《新唐书·礼乐志十二》。
佛教或道教法會時所奏的樂曲。最早見於東晉的法顯傳。原為西域各族民樂,傳入中國與清商樂結合,形成隋代的法曲。
新唐書.卷二十二.禮樂志十二:「初,隋有法曲,其音清而近雅。」唐玄宗設梨園法部,所奏樂曲,稱為「法曲」。
清.汪兆鏞.憶舊游.隱林梢半角詞:「留連,感古今,問法曲南薰,遺響誰傳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