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户
(1).泛指乡村住户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乡户不满千以下,置治书史一人,千以上置史、佐各一人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“他若肯下乡回拜,也免得这些乡户人家放了驴和猪在你我田里吃粮食。”
(2). 宋 代特指有恒产的平民,主要是地主,多充官府职役。 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十二:“国朝州郡役人之制:衙前入役曰乡户,曰押録,曰长名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:“役人必用乡户,为其有常产,则自重。”
鄉里的戶數。
晉書.卷二十四.職官志:「鄉戶不滿千以下,置治書史一人;千以上,置史、佐各一人。」本鄉百姓。
宋代稱一鄉中有恆產者為「鄉戶」。
宋史.卷一七七.食貨志上五:「役人必用鄉戶,為其有常產則自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