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斋日
佛教语。谓每月持斋素食并禁止屠宰的十天。《地藏经·如来赞叹品》:“復次 普广 ,若未来世众生,於月一日、八日、十四日、十五日、十八日、二十三、二十四、二十八、二十九日,乃至三十日……能於是十斋日,对佛菩萨诸贤圣像前读是经一徧,东西南北百由旬内,无诸灾难。” 唐 高祖 《禁行刑tu*杀诏》:“自今以后,每年正月、五月、九月及每月十斋日,并不得行刑,所在公私,宜断tu*杀。”亦省作“ 十斋 ”。 唐 白居易 《春日闲居》诗之一:“今日非十斋,庖童馈鱼肉。”《警世通言·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:“老身年五十一岁了,又奉十斋,怎敢説谎?” 清 汪价 《三侬赘人广自序》:“近日士大夫,皆以奉十斋、打叶子为名流雅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