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蚕市”。 蜀 地旧俗,每年春时,州城及属县循环一十五处有蚕市,买卖蚕具兼及花木、果品、药材杂物,并供人游乐。 唐 司空图 《漫题》诗之二:“蜗庐经岁客,蚕市异乡人。” 前蜀 韦庄 《怨王孙》词:“ 锦里 蚕市,满街珠翠,千万红妆。” 宋 邵雍 《依韵寄成都李希淳屯田》诗:“花时难得会,蚕市易成欢。” 宋 陆游 《开岁》诗:“相寻蚕市人何在,烂醉 蟆津 事亦非。” 清 褚人穫 《坚瓠续集·成都十二月市》:“正月灯市,二月花市,三月蚕市。”参阅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岁时风俗·蚕市》、 宋 黄休复 《茅亭客话·鬻龙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