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闻鼓
古代帝王为表示听取臣民谏议或冤情,在朝堂外悬鼓,许臣民击鼓上闻,谓之“登闻鼓”。《晋书·卫瓘传》:“於是 繇 等执黄旛,挝登闻鼓。” 唐 柳宗元 《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》:“有击登闻鼓以闻於上,上命先君总三司以听理,至则平反之。”《资治通鉴·宋文帝元嘉八年》:“闕左悬登闻鼓以达冤人。” 胡三省 注:“登闻鼓,令负冤者得诣闕挝鼓,登时上闻也。”《明史·刑法志二》:“登闻鼓, 洪武 元年置於 午门 外,一御史日监之,非大寃及机密重情不得击,击即引奏。” 欧阳予倩 《忠王李秀成》第三幕:“我要击动登闻鼓,请主上临朝。”
古代於朝堂外懸蕔,百姓若有諫議或冤屈要上達,即可擊鼓以申。
晉書.卷三.武帝紀:「西平人麴路伐登聞鼓,言多袄謗,有司奏棄市。」 元.無名氏.陳州糶米.第一折:「任從他賊醜生,百般家著智能,遍衙門告不成,也還要上登聞將怨鼓鳴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