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爱
《尚书大传》卷二:“爱人者,兼其屋上之乌。”后谓爱其人而推爱及其有关的人或物为“乌爱”。 明 夏完淳 《招魂》:“ 张西铭 先生,家大人金石交也,予小子获乌爱焉。”参见“ 爱屋及乌 ”。
上一位 辞受
下一位 温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