吞舟之鱼
能吞舟的大鱼。常以喻人事之大者。《庄子·庚桑楚》:“吞舟之鱼,碭而失水,则蚁能苦之。”《列子·杨朱》:“吞舟之鱼,不游枝流;鸿鵠高飞,不集污池。”《汉书·酷吏传序》:“ 汉 兴,破觚而为圜,斲琱而为朴,号为罔漏吞舟之鱼。” 严复 《论世变之亟》:“吾顿八紘之网以收之,即或漏吞舟之鱼,而已暴鳃断鰭,頽然老矣。”
能吞舟的大鱼。常以喻人事之大者。吞舟之鱼是成语。
能吞舟的大魚。語出莊子.庚桑楚:「吞舟之魚,碭而失水,則蟻能苦之。」後比喻犯大罪的人。史記.卷一二二.酷吏傳.序:「漢興,破觚而為圜,斲雕而為朴,網漏於吞舟之魚,而吏治烝烝,不至於姦,黎民艾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