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报私仇
在公务活动中利用某种优势打击报复其认为有私人怨仇的人
avenge a personal wrong in the name of public interests 假借公事报私人的仇恨。
公报私仇出处
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卷二十九:“汪知县公报私仇,借家人卢才的假人命,装在我名下,要加小的死罪。”
使用例句
昏君乱相,为别人公报私仇。(清·孔尚任《桃花扇·逮社》)
公报私仇是成语。
国语词典
公報私仇
假借公事為名,圖報一己的私仇。
初刻拍案驚奇.卷十五:「恁般強橫,今日又將我家人收留謀死了他,正好公報私仇,卻饒不得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