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方之民
古谓不知礼法的人。《礼记·经解》:“是故隆礼由礼,谓之有方之士;不隆礼,不由礼,谓之无方之民。”《荀子·礼论》:“礼者,人道之极也。然而不法礼,不足礼,谓之无方之民。” 杨倞 注:“方,犹道也。”《史记·礼书》:“然而不法礼者不足礼,谓之无方之民;法礼足礼,谓之有方之士。”
古指不知礼法的人。无方之民是成语。
不知禮或不遵守社會道德標準的人。
禮記.經解:「是故隆禮由禮,謂之有方之士;不隆禮,不由禮,謂之無方之民。」 史記.卷二十三.禮書:「然而不法禮者不足禮,謂之無方之民;法禮足禮,謂之有方之士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