获兔烹狗
犹言狡兔死,走狗烹。比喻事成后排斥以至杀害有功者。 梁启超 《论中国之将强》:“ 南洋 一带,苟微 华 人,必不有今日。今虽获兔烹狗,得鱼忘筌……然篳路蓝缕之功,在公论者,终不没於天下。”
上一位 奬宠
下一位 贞峻